联合用药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延缓或防止抗药性的产生。抗生素的选择,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但在基层兽医诊所,因受条件限制多无法进行,以下几点可作为联合用药的指征。(1)病因未明且病情险恶的严重感染。如细菌性心内膜炎和败血症;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如严重的创伤、烧伤、产后感染、异物性肺炎及手术后引起的感染;
(3)长期用药或单用一种抗生素,细菌易产生抗药性者,如布氏杆菌病、结核病、沙门氏菌病、慢性尿路感染等;
(4)一般抗生素不易渗入部位的感染,如脑膜炎、骨髓炎等。
二、抗生素的分类
抗生素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根据其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可将其分为四类。
Ⅰ类--繁殖期杀菌剂: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作用机理是能使敏感菌细胞壁的主要成分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渗透屏障作用而死亡。因为处于繁殖期的细菌其细胞壁的"粘肽"合成十分旺盛,因而Ⅰ类抗生素可显示出强大的杀菌效力
Ⅱ类--静止期杀菌剂:主要是氨基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及丁胺卡那霉素。对静止期细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多粘菌素类、喹诺酮类对静止期和繁殖期细菌都有杀灭作用。此类抗生素主要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Ⅲ类--速效抑菌剂:主要包括氯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及四环素类。此类抗生素能快速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
Ⅳ类--慢效抑菌剂:包括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DVD)、磺胺类等,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叶酸转化,间接抑制蛋白质合成而起抑菌作用,其作用较Ⅲ类药物慢。
三、抗生素联合应用的效果!
抗生素联用的效果,与肌体免疫功能的强弱和病原菌对所联用抗生素的敏感性有关,还与抗生素联用的合理性有很大的关系。下面专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1.药理性配伍禁忌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生素合用时,可出现增强、相加(增强、相加合称协同)、无关、拮抗四种现象。
如Ⅰ类和Ⅱ类合用时,由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破坏了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从而使氨基甙类更易进入细菌体内破坏细菌蛋白质而达到加速杀灭细菌作用。因此,Ⅰ类和Ⅱ类合用,可获增强作用。临床上对病原菌不明的细菌性感染,常选用青霉素类(如青霉素C、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等)与氨基甙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合用。这不仅对C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而且对C菌和耐青霉素C的金葡菌也有效。Ⅰ类和Ⅳ类合用,一般不发生拮抗,多呈现无关作用。Ⅱ类和Ⅳ类合用,可获增强或相加作用。如多粘菌素和磺胺药合用,可增强对变形杆菌的抗菌作用。TMP可增强四环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的抗菌作用。Ⅲ类和Ⅳ类并用,一般不发生拮抗而呈现相加作用。
Ⅰ类和Ⅲ类合用,理论上Ⅲ类可拮抗Ⅰ类的抗菌效能。因为Ⅰ类主要妨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在细菌迅速繁殖期作用最强,对受抑制而不繁殖的细菌作用较弱。Ⅲ类可迅速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从而抑制Ⅰ类的作用。所以Ⅰ类和Ⅲ类通常不能并用。不过也有例外,如治疗脑膜炎时,常将氯霉素和大剂量青霉素合用。但要注意用药顺序,应先用青霉素,2小时~3小时后再用氯霉素,避免拮抗作用的发生
一、抗生素联合应用的指征
联合用药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延缓或防止抗药性的产生。抗生素的选择,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但在基层兽医诊所,因受条件限制多无法进行,以下几点可作为联合用药的指征。(1)病因未明且病情险恶的严重感染。如细菌性心内膜炎和败血症;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如严重的创伤、烧伤、产后感染、异物性肺炎及手术后引起的感染;
(3)长期用药或单用一种抗生素,细菌易产生抗药性者,如布氏杆菌病、结核病、沙门氏菌病、慢性尿路感染等;
(4)一般抗生素不易渗入部位的感染,如脑膜炎、骨髓炎等。
二、抗生素的分类
抗生素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根据其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可将其分为四类。
Ⅰ类--繁殖期杀菌剂: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作用机理是能使敏感菌细胞壁的主要成分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渗透屏障作用而死亡。因为处于繁殖期的细菌其细胞壁的"粘肽"合成十分旺盛,因而Ⅰ类抗生素可显示出强大的杀菌效力
Ⅱ类--静止期杀菌剂:主要是氨基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及丁胺卡那霉素。对静止期细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多粘菌素类、喹诺酮类对静止期和繁殖期细菌都有杀灭作用。此类抗生素主要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Ⅲ类--速效抑菌剂:主要包括氯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及四环素类。此类抗生素能快速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
Ⅳ类--慢效抑菌剂:包括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DVD)、磺胺类等,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叶酸转化,间接抑制蛋白质合成而起抑菌作用,其作用较Ⅲ类药物慢。
三、抗生素联合应用的效果!
抗生素联用的效果,与肌体免疫功能的强弱和病原菌对所联用抗生素的敏感性有关,还与抗生素联用的合理性有很大的关系。下面专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1.药理性配伍禁忌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生素合用时,可出现增强、相加(增强、相加合称协同)、无关、拮抗四种现象。
如Ⅰ类和Ⅱ类合用时,由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破坏了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从而使氨基甙类更易进入细菌体内破坏细菌蛋白质而达到加速杀灭细菌作用。因此,Ⅰ类和Ⅱ类合用,可获增强作用。临床上对病原菌不明的细菌性感染,常选用青霉素类(如青霉素C、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等)与氨基甙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合用。这不仅对C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而且对C菌和耐青霉素C的金葡菌也有效。Ⅰ类和Ⅳ类合用,一般不发生拮抗,多呈现无关作用。Ⅱ类和Ⅳ类合用,可获增强或相加作用。如多粘菌素和磺胺药合用,可增强对变形杆菌的抗菌作用。TMP可增强四环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的抗菌作用。Ⅲ类和Ⅳ类并用,一般不发生拮抗而呈现相加作用。
Ⅰ类和Ⅲ类合用,理论上Ⅲ类可拮抗Ⅰ类的抗菌效能。因为Ⅰ类主要妨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在细菌迅速繁殖期作用最强,对受抑制而不繁殖的细菌作用较弱。Ⅲ类可迅速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从而抑制Ⅰ类的作用。所以Ⅰ类和Ⅲ类通常不能并用。不过也有例外,如治疗脑膜炎时,常将氯霉素和大剂量青霉素合用。但要注意用药顺序,应先用青霉素,2小时~3小时后再用氯霉素,避免拮抗作用的发生。
海口治疗白癜风的医院白癜风不能吃的食物